根据内江市市中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现对第一批4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追溯码线索核查工作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追溯码对应的批次号及药品信息、销售票据及医保结算等数据发现,我区19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未按规定上传追溯码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64.82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下一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拟根据《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存在违约违法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进一步处理。希望广大医药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医保政策和协议提供医保服务。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