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员: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我市开展试点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1、“网上办、掌上办”
(1)通过微信“湘医保”小程序“湘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现场办理
(1)参保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3、电话备案
对于不习惯使用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老年人,可通过参保地公示的备案电话进行备案。
(二)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选择
异地就医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异地就医到其他地区,须备案到就医地市。
(三)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限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不设置终止期,长期有效。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半年以上。
3.转诊转院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四)备案审核时限
1、网上备案: 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现场备案、电话备案:即时办结。
(五)咨询方式: 0738-826219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异地就医结算
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及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三、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参保人员门诊常见慢性病于当年12月底前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二)报销方式
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报销材料
门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报销咨询
市本级: 0738-8262979
四、温馨提示: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费用;
2.门诊慢特病医保目录外费用;
3.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普通慢性病门诊费用。
本告知书内容由娄底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