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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1年武汉市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7/12 1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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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我市2021年度第一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日期为7月14日9:00至2021年7月28日17:00。


医疗机构申请条件如下:

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正式运营时间以首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零售药店申请条件如下:

1、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正式运营时间以首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温馨提示

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请不要错过申报日期,及时登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入武汉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如想了解申报具体事宜,可点击下方进入武汉市医保局官网下载相关附件表格。

各辖区联系方式

江岸:027-82260080

江汉:027-85617912

硚口:027-83883501

汉阳:027-84706019

武昌:027-51866309

青山:027-86867722

洪山:027-87223106

东湖:027-67880570

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027-84750229

东西湖区:027-61553758

蔡甸区:027-84948423

江夏区:027-87950959

黄陂区:027-85909381

新洲区:027-89350370

葛洲坝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宜昌):0717-671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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