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组织任命等原因,南昌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要求,经审核,拟对江西省胸科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江西全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6家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信息进行变更,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
如有异议,请向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791-86639737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