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市医保局《关于调整全市实施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申报审定流程的通知》(内医保发〔2018〕60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同意鱼溪镇金李井第二卫生室等2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各医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映至县医保中心。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
联系电话:0832—5610300
资中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日
拟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名单(2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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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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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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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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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溪镇金李井第二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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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鱼溪镇原人寿村6组(原人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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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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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溪镇金李井第三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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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鱼溪镇原人寿村8组(原新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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