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将新化济康中西医结合医院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现将新化济康中西医结合医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新化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738—3236001)。
附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新化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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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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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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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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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济康中西医
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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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上梅街道滨江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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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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