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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5/26 14: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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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医保待医〔2022〕9号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城区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改革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改革进度,切实提高各级行政、经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任务

(一)加快实现改革实际付费。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信息系统建设进度,争取在2022年10月起在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DRG实际付费。

(二)全面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支付方式改革业务培训,提升医保行政、经办人员专业技能,强化医疗机构编码员、病案管理员业务能力,着重提升病案数据质量。

(三)完善医院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发挥改革付费机制、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引导作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二、行动安排

(一)市级医保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医疗机构开展区域范围培训、入院重点培训和院内延伸培训,并研究全市疾病诊断入组映射建议,城区分局、园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吴中、相城社保中心协助配合。

(二)各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开展本地区域范围培训、入院重点培训和院内延伸培训,重点提升本地医疗机构病案质量。

(三)各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应组建DRG工作专班,统一协调调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关注病案编码的准确性、病案归档及数据上传的及时性,进行结算清单预审核,对于质控不通过数据建立有效的反馈重传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支付方式改革思路及时调整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质控员、编码员业务能力,并在各临床科室设DRG专员,负责科室DRG推进工作。

(四)DRG信息建设方应强化业务、信息人员配备,点对点协助各级医保部门开展工作,专人负责固定地区医保协同工作,协助医疗机构为院内延伸培训提供帮助。

三、培训内容

(一)区域范围培训:组织本区域改革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整体线上或线下培训,包括模拟运行阶段质控发现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模拟运行阶段医院问题汇总及集中答疑。

(二)入院重点培训:针对于医院级别高、病案数量大、存在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应进入医院开展重点培训和问题沟通反馈,包括DRG项目运行整体流程,涉及院端的重点工作;模拟运行阶段该院质控及分组存在的问题;目前DRG开展医院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三)院内延伸培训: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出培训申请,与我市DRG信息建设方进行培训合作,对于临床科室可提供DRG基本原理及应用、基于DRG构建医疗绩效考核体系、医保结算清单审核案例讨论等方面培训;对于病案室可提供DRG项目数据采集与分组、“临床诊断-ICD编码-DRG付费”整体流程、DRG付费方式下数据编码工作流程及重点、疑难编码专题讨论等方面培训。

区域范围培训应在5月-6月全部完成,入院重点培训和院内延伸培训应在7月底前完成。

四、技术支持

DRG信息建设方已确定各地对接的技术和信息人员,请各部门及时对接,尽快开展各项工作。

市区:质控-郜亚琴、陈志丹?信息-周鹏飞

昆山:质控-范海霞?????????信息-祁春晖

太仓:质控-陈志丹?????????信息-祁春晖

吴江:质控-谢义姣?????????信息-周鹏飞

张家港:质控-范海霞???????信息-周鹏飞

常熟:质控-翟榴花?????????信息-周鹏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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