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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医保发〔2021〕22号——关于将部分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管理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2 8: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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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中医医院: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号)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现将市中医医院申报的 “养阴安神胶囊”等9种院内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支付范围(见附件),仅限市中医医院使用。自2021年5月1日起,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

附件:医疗机构内部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品种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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