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市下列1家零售药店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地址1三明市三元区红应山药店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富文路2号一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评估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093721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新村16栋(金叶大厦4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