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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关于抚顺市2023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1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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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大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2023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开始,现将缴费时间、标准、待遇享受和缴费方式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和标准

    缴费时间: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缴费标准:每人120元/年。

    二、待遇享受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完成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后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大额保费到账30日后至12月31日。

    2023年城镇职工大额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三、缴费方式

    机关事业、企业、特困企业单位需单位网厅整体核定网上缴费(不能网厅核定缴费的单位到所属县区医保分中心窗口打印缴费票据)。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特困企业退休职工、三方面人员通过“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为本人或他人缴费。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缴费:

    1.与银行已签订代扣协议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卡内存余额大于120元的,银行自动扣取。

    2.持有建设银行卡的,可通过建设银行手机APP为本人或他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3.无建设银行卡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咨询电话:55883333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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