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暂行规则》有关要求,我们对部分中医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审核和论证。
现对拟批准的部分中医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电 话:0791-8639051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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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医疗保障局619室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