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医保规〔2022〕2号)《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双通道”药店遴选工作方案》规定,经我中心对广西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大安分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大安派出所开发小区A2、A3号一层)申请为平南县“双通道”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评估,均符合“双通道”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条件,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广西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大安分公司为平南县“双通道”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