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人社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创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巴中市中医院、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关于核定体外膈肌起搏治疗等37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等文件,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我局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并对相关项目进行了筛选和审核,现将核定的2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人工制定治疗计划(复杂)”、“体外膈肌起搏治疗”、“血清脂肪酶测定”等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标准及报销类别(见附件)。
二、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同项目,参照公立医院相应等级和报销类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行限额结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巴中市2021年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及报销类别表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