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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包头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3/2 1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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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的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工作,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动态管理,更加方便人民群众,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6日

    第二批: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6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线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yibao.pasis.cn/home/DeclareManagement/index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简化优化准入服务流程,更加便于医药机构申报办理,故采取不见面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将通过“医药单位预申报系统”进行网上预申报,申报时需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申请表等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

第一批审核合格的医药机构3月23日统一参加线上考试,第二批审核合格的医药机构5月23日统一参加线上考试,对考试通过的医药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进行验收,组织评估小组对现场核查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评议,所有流程均符合要求通过后,进行预公示并预签订协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最终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两定医药机构再次将审核过的基本信息、标准数据动态维护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分别审核通过后予以准入。(注:所有签订协议的机构,国家医保局审核未通过,本协议无效)

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各项业务办理时限有可能相应延长,将根据我市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四、各旗县区咨询电话

    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昆区: 15598373198 

青山:3616140

东河:13634726664

高新: 5358312    

九原:15598488883   

固阳:6860409

土右:8880898   

石拐: 8713811   

白云:8510318   

达茂:15384874180    

市级:6980523

五、其他要求

    申请详细条件、流程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医疗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须知

2. 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须知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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