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州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开展,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成效,8月23-25日,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飞带队,深入4家公立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和8所村卫生室,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管理使用、县域医共体内目录内药品使用、药学服务能力建设等相关内容,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导情况看,我州各级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加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加快推进医共体药物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药品供应保障,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检查中发现部分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掌握不深、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期限超出要求、药品养护和储存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督查组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的功能定位,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二要优化用药目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要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药品使用目录,全面落实医共体内药品耗材集中联采、统一配送机制,确保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不低于49%、60%;三要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公立医院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质控检查、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与考核。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基层用药指导,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合理配备和使用,提高基层合理用药水平;四要加大宣传培训。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应知应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