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16家定点零售药店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从发文次日起停止医疗保险服务,停止医疗保险服务期间,参保人在该单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1.珠海市香洲文祝健康大药房;
2.珠海市同庆堂药业有限公司;
3.珠海市侨森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4.珠海市南屏御龙康国药馆;
5.珠海市禾裕堂医药有限公司;
6.珠海市国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7.珠海回春医药有限公司香洲分店;
8.珠海华盛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9.人海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香洲昌业分店;
10.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映月新村分店;
11.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嘉富园分店;
12.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鸿雅分店;
13.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城南分店;
14.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昌华分店;
15.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白蕉分店;
16.同民医药连锁(珠海)有限公司万科城市花园分店。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