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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8/14 1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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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4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区划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机构类型

机构性质

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1

 

包河区

合肥包河蓝天贝杰口腔门诊部

合肥市包河区同安街道望江东路229号客服中心整栋

医疗机构

营利性

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2

包河区

合肥国胜南庭芳大药房(个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祁门路与桐城路交口南庭芳邻里中心(淝南家园二期)A座103

零售药店

营利性

个人账户购药

 

3

包河区

合肥市老百姓观湖苑大药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滨湖世纪城观湖苑19栋106室

零售药店

营利性

个人账户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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