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盐医保发〔2021〕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材料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拟确定以下2家医药机构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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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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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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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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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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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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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鼎智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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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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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红星河路3号翡翠花苑12幢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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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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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长林口腔有限公司长林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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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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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海陵北路7号唯诚七号公馆4幢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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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东台市医疗保障局或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5222019、85399122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