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提升“双通道”供药保障效能,更加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根据省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医保中心对我市申请“双通道”药店资格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确认,经市县(区)联合现场核验确认日照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锦尚苑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为我市第二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依药店申请,日照真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津泰药店退出“双通道”定点药店管理,取消其“双通道”定点资格。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日照市第二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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