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汕头市正好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好福东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
汕头市金平区金新北路150号东裕园2、5、7幢125、225、126、127、227号房
|
|
汕头市橘井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橘井中医(综合)诊所)
|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长平路95号华润大厦北塔104、203号房复式
|
|
汕头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汕头口腔医院)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长江路189号3-4层
|
|
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医院)
|
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科技楼1-3层、9层、13层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10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