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四方面专业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12家医药机构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估,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9家医药机构通过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2家)
微笑口腔诊所
皓美口腔门诊部
二、拟新增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7家)
安徽王大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江南御花园店
安徽王大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城璟玥府店
马鞍山国胜你我他大药房
马鞍山市吉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国胜雨田大药房
安徽芊百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园店
安徽芊百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东岗小区店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3日(共5天)
四、受理单位: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受理电话:0555-2354117
六、受理邮箱:ybzx@mas.gov.cn
七、地址及邮编: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2430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中心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