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27号)精神,为方便群众就近选购集采药品,现将嘉兴市截至9月底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简称“三进”)活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参加单位配备销售的集采药品品种,由医药机构在自觉遵循国家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药品目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从《浙江省集采药品“三进”供应清单》中自主遴选确定,并根据集采落地品种实施动态调整。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