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按照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对接落地工作要求,省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耗材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整合规范耳鼻喉科类等9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省级基准价(即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同时,梳理形成《云南省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耳鼻喉科类等9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ynsybjjgzcc@163.com,注明“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并注明“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502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29日,共30日。
联 系 人:魏 莉
联系电话:0871—63886051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