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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医保门诊慢特病复审提示

发布时间:2023/9/12 1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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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参保人员请注意:

  参保人员患有肾病综合征(原发性)、慢性骨髓炎(化脓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炎症性肠病、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支气管哮喘等8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有效期为2年,待遇期满如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需在期满前3个月内进行复审。

  2022年4月前已享受上述8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需在2024年第一季度内持复审材料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复审。2022年4月后享受上述8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待遇期满如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持复审材料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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