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解除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附件:2023年11月拟解除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2023年11月拟解除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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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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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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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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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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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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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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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井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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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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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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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仓集镇新街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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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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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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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郑楼镇北京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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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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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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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郑楼镇陈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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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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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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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大药房连锁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区正元堂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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