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就医服务流程,切实保障其合法医疗保障权益,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全市医疗资源配置、群众就诊需求,以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筛选出349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我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相关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合肥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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