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1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号)要求,怒江州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整合规范了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了怒江州最高限价标准,并结合怒江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怒江州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njzybjzck@126.com,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价格招标采购科(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南路1号),并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共5日。
联系电话:0886-3630889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