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23年来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要求,我中心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按照《2023年来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全县16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基本情况、就医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基金监管、DRG、社会信用六大块逐条进行了考核,总体上看,大部分医疗机构能按照服务协议的要求,做到领导重视,设有医保领导小组,在建章立制、政策宣传及配备专兼职医保科人员方面做得比较好,能按照规定使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材料和诊疗项目。但也有少数存在无指征用药、不合理的使用诊疗项目现象。
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1、不合理检查:G6PD测定、甲胎蛋白测定、乙肝两对半测定、凝血四项测定、幽门螺旋杆菌测定、D二聚体检查、癌胚抗原测定、类风湿因子测定等项目纳入住院常规检查项目
2、无指征用药:疾病诊断或病程记录与药品适应症不相符3、病历管理不规范:重要的检查、治疗未在病程记录中说明,无结果分析;病程记录前后逻辑思维紊乱,如入院记录、病程首页、查房记录的中医诊断、辩证分析前后不一致;病案首页填报不完整或不正确
4、多收费:主要表现在小换药套大换药;中医治疗项目、药品使用天数超出住院的天数。
5、未及时做好医保医师、护士新增、退休、离岗、调出、注销等登记备案手续。
6、DRG的时间消耗指数大于1。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2023年度考核档次确认(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情况如下表:
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定点医疗机构13家,评为合格等次的3家。根据《2023年来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要求及我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年终考评结果,全县16家定点医疗机构可继续下一年度服务协议签订,其中评为优秀等次的13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为合格等次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返还90%履约保证金。
四、整改要求
经过年终考评,全县16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能按照《2023年来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执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请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年终考评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保证参保人员更好享受医保服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规使用
金秀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