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解除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口镇分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下列零售药店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下列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予以公告。
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附件:
2026年4月1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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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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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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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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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0803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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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口镇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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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安宁村朝阳组02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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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080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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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老峰镇西湖社区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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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西湖社区商业门面房3栋7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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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08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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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民新村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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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西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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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0803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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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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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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