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慢性精神疾病患者长期住院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深圳市医疗保障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经调研论证,我局形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慢性精神疾病医保支付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慢性精神疾病医保支付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将截至2023年10月15日。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2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慢性精神疾病医保支付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fwglc@shenzhen.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