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中心〔2021〕7号)规定,经评估合格,拟将厦门科宏眼科医院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9771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11楼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拟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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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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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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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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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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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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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宏眼科医院(厦门科宏眼科医院互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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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火炬路3号、同安区城南路393号、翔安区新店镇朝新路25-2、集美区杏林湾路470号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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