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部分医药机构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一、连云港宁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连云港宁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类别:零售药店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路5号楼30-8.30-9号商住用房
法定代表人:邱德华
正常营业时间:满3个月
从业人员:3人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2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营业场所面积:120平方米
二、北京同仁堂连云港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黄海路药店
机构名称:北京同仁堂连云港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黄海路药店
类别:零售药店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农机花园综合楼底层门面西第5、6、7间部分
法定代表人:毛娟
正常营业时间:满3个月
从业人员:5人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5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营业场所面积:168.05平方米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电话:0518-86265062
传真:0518-862650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