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对自愿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经过专家组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估,镜湖区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医疗机构符合条件,拟增设为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12月22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医保局或市医保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0553-3887965;
市医保中心0553-3991383。
通信地址: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科(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7楼)。
邮政编码:241000。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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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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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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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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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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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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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荷夏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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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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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坝镇汾水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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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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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巷镇双坝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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