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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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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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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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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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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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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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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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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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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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贝杰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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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广居大厦一、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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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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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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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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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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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仁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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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琥珀名城沁园44-47幢联商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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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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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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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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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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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药君堂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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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玉兰花园23号楼网点南518,商网南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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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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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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