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对《关于印发<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医保通〔2021〕6号)个别条款进行修改,我局起草了《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yb3100101@qq.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3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3100101;邮政编码:529500。
三、传真至0662-3100620。
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