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四方面专业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对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12家医药机构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估,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11家医药机构通过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1家)
零点口腔门诊部
二、拟新增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10家)
安徽王大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天宝路店
安徽王大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雨田路二店
和县和商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秀山店
和县和商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东苑店
和县和商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湖南路店
和县和商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绿地世纪城店
和县和商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公园郡店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金桥雅苑店
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钟鼎悦城店
马鞍山康世佑美大药房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共5天)
四、受理单位: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受理电话:0555-2354117
六、受理邮箱:ybzx@mas.gov.cn
七、地址及邮编: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7号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稽核管理科(2430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中心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