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将拟通过的定点医药机构353家名单(附件1)和慢性病(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252家名单(附件2)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7221326。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 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9:00-17:00)。
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慢性病(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续签医保协议通知发布后,统一签订服务协议。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新增医药机构的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