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我局按省医保局指导意见对麻醉、妇科、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了规范整合,于9月29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现将通过专家论证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字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保局,同时将修改意见及理由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可将书面意见密封后交市医保局底楼保安室。
联系人及电话:罗女士,0830-2970696
邮箱:546370030@qq.com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