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 2号令)、《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5〕3号)、《湘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变更及退出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湘乡医保发〔2025〕7号)等文件规定,经评估,11月全市共1家医疗机构评估合格,现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举报方式
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湘乡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或湘乡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反映。来信来访地址:湘乡市健康北路19号。举报电话:0731-52265505。
湘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湘乡市2025年11月拟新增定点评估合格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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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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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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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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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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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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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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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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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山枣镇城东新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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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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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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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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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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