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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3/3 1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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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号)要求,现就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眼动检查”“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6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心理治疗(个体)”“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骨髓采集费”等35个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价格项目,并制定市县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格。

    二、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向医疗机构和患者讲清政策变化情况,做好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0日起执行。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1

驻马店市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单位

市级价格(元)

县级价格(元)

计价说明

医保支付政策

三级

三级

二级

及二级

以上

二级

以下


支付类别

首付比例

备注




精神

治疗

使用说明:
1.本类别以精神心理治疗为重点,按照精神心理治疗方式设立价格项目。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关创新改良,可以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项目执行即可。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2.本类别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类别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加/减收水平后,据实收费。
4.本类别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类别所称“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毒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标签、垃圾处理用品、治疗巾(单)、棉球、棉签、纱布(垫)、普通绷带、固定带、治疗护理盘(包)、护(尿)垫、中单、牙垫、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可收费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6.本类别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7.本类别所称的“心理治疗”指线下或运用线上实时视频交互手段实现的治疗,录音录像等不得按此收费。
8.本类别所指的团体治疗人数不得超过15人。
9.心理治疗和精神康复治疗时长低于半小时不得收费。




1

D

012417000010000

眼动

检查

通过检测眼球运动轨迹等,检测患者的感知运动、持续注意、工作记忆等功能,辅助诊断精神疾病。

所定价格涵盖设备准备、眼动轨迹记录、分析、得出结果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63

52

52

47


甲类



2

E

013115000010000

心理

治疗

(个体)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10分钟加20%


半小时

90

80

80

70

1.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
2.每日治疗超过90分钟按90分钟收费

乙类

0.1


3

E

013115000020000

心理

治疗

(家庭)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针对精神心理障碍家庭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家庭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20分钟加收20%


小时

180

160

160

140

1.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
2.每日治疗超过100分钟按100分钟收费

乙类

0.1


4

E

013115000030000

心理治疗(团体)

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采取一对多或多对多的方式,针对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治疗技术,改善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治疗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20分钟加收20%


小时

36

32

32

28

1.不与心理咨询同时收取。
2.每日治疗超过120分钟按120分钟收费。

乙类

0.1


5

E

013115000040000

心理

咨询

由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针对患者的精神心理问题,采取教育、指导、启发等适宜的咨询沟通手段,缓解患者心理问题。

所定价格涵盖场所设置、方案制定、沟通咨询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0

70

70

60

不与心理治疗同时收取。

丙类



6

E

013115000050000

电休克治疗(ECT)

通过电休克设备对患者进行休克治疗。

所定价格涵盖躯体及精神状况评估、肢体及牙齿保护、电极安放、电刺激、生命体征及意识状态观察、治疗记录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11

173

173

155

1.实施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时,可正常收取全身麻醉(无插管全麻)。
2.非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按20%计费。

甲类



7

E

013115000060000

精神康

复治疗

(个人)

通过一对一的形式,由专业的人员对相关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改善其精神状态。

所定价格涵盖能力评估、计划制定、技能训练、行为干预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10分钟加收20%


半小时

54

48

48

43

每日治疗超过60分钟按60分钟收费。

甲类


用于脱瘾治疗时不予支付

8

E

013115000070000

精神康

复治疗

(家庭)

通过一对多的形式,由专业的人员对相关精神障碍的患者家庭进行康复训练,改善其精神状态。

所定价格涵盖能力评估、计划制定、技能训练、行为干预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10分钟加收20%


半小时

81

72

72

64

每日治疗超过90分钟按90分钟收费。

甲类



9

E

013115000080000

精神康复治疗

(团体)

通过一对多或多对多的形式,由专业的人员对相关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改善其精神功能状态。

所定价格涵盖能力评估、计划制定、技能训练、行为干预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每增加10分钟加收20%


半小时

18

16

16

14

每日治疗超过90分钟按90分钟收费。

甲类



10

E

013115000090000

精神科监护

为处于重性精神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提供严密监护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生命体征、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的监护以及采取预防意外事件发生措施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小时

2.7

2.4

2.4

2.1

1.精神科监护不可与精神病人护理同时收取。
2.重性精神病急性发作期患者指出现急性、冲动、自杀、伤人、毁物及有外走、妄想、幻觉和木僵等症状的患者。

甲类






麻醉

使用说明:
1.本类别以麻醉及镇痛为重点,按照麻醉及镇痛方式设立价格项目。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2.本类别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类别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加/减收水平后,据实收费。加收项两位编码第1位相同的,视为同一序列,同一序列加收项不得同时收取;不同序列的加收项,例如“01儿童加收”和“11危重患者加收”可以同时收取。
4.本类别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类别所称“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毒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标签、垃圾处理用品、治疗巾(单)、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普通注射器、护(尿)垫、备皮工具、面罩、喉罩、二氧化碳吸收剂(钙/钠石灰等)、二氧化碳测压管、可复用操作器具、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可收费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6.本类别中的各类麻醉项目价格构成中包含术中各类监测成本,不得与其他监测项目同时计费。
7.本类别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8.计费时间以麻醉开始至麻醉结束(含麻醉恢复室复苏阶段),以麻醉记录为准,麻醉恢复室复苏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
9.本类别所称的“危重患者”指:ASA分级4、5级。
10.本类别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相关规定为准。
11.进行联合麻醉时,主要麻醉按全价收取,辅助麻醉按定价的30%收取,2小时内可以同时收取联合麻醉方式费用,2小时后按照主麻醉标准收取。




11

G

013301000010000

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

通过对特定部位注射给药,暂时阻断神经传导,达到局部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核对信息、配制、定位、消毒、反复穿刺、注射、拔针、按压、监测、观察、处理用物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36

32

32

29

一个手术部位按一次麻醉计算

甲类



12

G

013301000020000

局部麻醉费(局部静脉麻醉)

通过对静脉注射给药,暂时阻断神经传导,达到局部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核对信息、配制、定位、消毒、穿刺、注射、拔针、按压、监测、观察、处理用物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1

72

72

65

一个手术部位按一次麻醉计算

甲类



13

E

013301000030000

局部麻醉费(神经阻滞麻醉)

通过对特定的外周神经根、神经节、神经干、神经丛或筋膜平面注射药物,暂时阻断神经传导,达到区域性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患者准备、定位、消毒、穿刺、注药、监测、观察、记录、处理用物及必要时置管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2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20%


387

348

348

313

1.单次以2小时为基础计费,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5%。
2.神经阻滞针不得单独收费。

甲类



14

E

013301000040000

局部麻醉费(椎管内麻醉)

通过将药物注射到椎管内,阻断神经传导,达到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患者准备、定位、消毒、穿刺、注药、监测、观察、记录、处理用物及必要时置管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2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20%
11 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加收5%


540

486

486

437

1.单次以2小时为基础计费,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5%。
2.阴道分娩过程中的镇痛应按分娩镇痛收费。

甲类



15

G

013301000050000

全身麻醉费(无插管全麻)

通过药物注入或吸入气体,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达到短暂且保留自主呼吸的全身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患者准备、消毒、静脉穿刺、注药或吸入、监测、观察、记录、患者复苏、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2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20%


378

340

340

306


甲类



16

G

013301000060000

全身麻醉费(插管或喉罩)

通过将药物(气体)注入或吸入体内,暂时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以插管或喉罩维持呼吸,达到可逆性神志消失、全身痛觉消失、遗忘、反射抑制的全身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设备准备、患者准备、静脉穿刺、注药或吸入、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监测、观察、记录、患者复苏、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 儿童加收1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10%
11 危重患者加收10%


1102

992

992

893

1.单次以2小时为基础计费,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5%。
2.不得与各类气管插管术同时收取。

甲类



17

G

013301000070000

全身麻醉费(支气管内麻醉)

通过将药物(气体)注入或吸入体内,暂时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支气管插管,单肺通气,达到可逆性神志消失、全身痛觉消失、遗忘、反射抑制的全身麻醉效果。

所定价格涵盖设备准备、患者准备、静脉穿刺、注药或吸入、支气管插管或封堵、机械通气、监测、观察、记录、患者复苏、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 儿童加收1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10%
11 危重患者加收10%


1157

1041

1041

937

1.单次以2小时为基础计费,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5%。
2.不与各类气管插管术同时收取。

甲类



18

G

013301000080000

全身麻醉费(深低温停循环麻醉)

指通过各类方式,降低患者核心体温,暂停体外循环,进行手术治疗。

所定价格涵盖设备准备、患者准备、静脉穿刺、注药或吸入、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监测、观察、记录、患者复苏、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 儿童加收1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10%


1537

1383

1383

1245

1.单次以2小时为基础计费,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5%。
2.不与各类气管插管术同时收取。

甲类



19

G

013301000090000

麻醉监护下镇静

在麻醉监护下通过药物注入使病人处于清醒镇静状态,为有创操作或检查创造条件。

所定价格涵盖设备准备、患者准备、注药、监测、观察、记录、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20%
02 80周岁及以上患者加收20%


90

81

81

72

不与全身麻醉费同时收取。

甲类



20

E

013301000100000

连续镇痛

通过储药装置或输注泵进行持续镇痛。

所定价格涵盖注药、观察、记录、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45

40

40

36

1.本项目不含穿刺、置管费用。
2.连续镇痛包括但不限于椎管内镇痛、静脉连续镇痛、神经阻滞连续镇痛等。

甲类






血液

系统

使用说明:
1. 本类别以血液系统治疗为重点,按照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关创新改良,可以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项目执行即可。
2.本类别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械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类别所称的“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本类别所称的“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类别所称“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毒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标签、垃圾处理用品、腕带、病历纸张、冲洗液、润滑剂、滑石粉、一般物理检查器具、治疗巾(单)、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普通注射器、护(尿)垫、中单、冲洗工具、备皮工具、灌注器、输液贴、辅助试剂及辅料、包裹单(袋)、软件的版权、开发、购买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可收费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6.考虑到免疫细胞相关治疗目前尚属于临床试验阶段,待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后增设项目。
7.本指南中的计价单位“袋”指单一包装,不涉及具体毫升数。
8.血浆置换、血浆吸附等相关项目按泌尿系统类立项指南项目收费。
9.本指南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10.除按规定为采供血机构代收外,医疗机构自行开展的医疗服务不得收取“五、采供血服务价格”项目费用。




21

E

013108000010000

骨髓采集费

通过反复多次采集骨髓血用于提取干细胞。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定位、穿刺、抽取骨髓血、抗凝、过滤、样本留取、封口、称重、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485

1336

1336

1200

“次”指采集量≤400ml,每增加100ml加收10%。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22

E

013108000020000

血细胞单采费

对血液成分(如单个核细胞、白细胞、悬浮红细胞、血小板等)进行单采分离,获取/去除目标成分。

所定价格涵盖穿刺、抽血、血细胞成分去除或分离、回输、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350

1215

1215

1093

1.“次”指循环量≤2000ml,每增加1000ml加收10%。
2.不与“富血小板血浆制备费”同时收取。

乙类

0.1


23

E

013108000030000

自体备血采集费

通过采集备血者一定量的血液,用于备血者本人后续治疗。

所定价格涵盖审核、材料准备、消毒、穿刺、采血/收集血、抗凝、过滤、装袋、称重、保存、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08

97

97

87


丙类



24

E

013108000040000

干细胞成分去除费

对骨髓/外周血/脐带血等各种干细胞移植物中的特定成分(如红细胞、血浆或血浆中特定成分等)进行分离和去除。

所定价格涵盖准备、沉降、分离、再次混匀、封存、标记、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成分

1633

1470

1470

1323

每日去除超过2个成分的按2个成分收费。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25

E

013108000050000

干细胞分离制备费

通过从骨髓、外周血、脐带血等来源中分离制备提取干细胞。

所定价格涵盖准备、分离、提取干细胞、计数、装袋、封口、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710

1539

1539

1385

每日计费不超过1个计价单位。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26

E

013108000060000

干细胞冷冻费

将制备后的干细胞进行冷冻。

所定价格涵盖计数、转移至冷冻载体、冷冻、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65

121

121

108

每日冷冻超过6袋按6袋收费。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27

E

013108000070000

干细胞冷冻续存费

将冷冻后的干细胞持续冻存。

所定价格涵盖将冷冻后的干细胞持续冻存至解冻复苏前,或约定截止保存时间期间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袋?日

3

2.8

2.8

2.8


丙类



28

E

013108000080000

干细胞回输费

将干细胞重新输注到体内。

所定价格涵盖准备、解冻、计数、输注、观察、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70

243

243

218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29

E

013108000090000

造血干细胞移植费

通过植入健康的造血干细胞,改善造血功能异常。

所定价格涵盖移植方案制定、进入移植舱后相关准备、解冻、细胞回输/注射、观察、效果评估、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3366

3029

3029

2726

1.不可与“干细胞回输”同时收取。
2.每例患者住院周期内仅可收取1次,不可按“袋”或“毫升数”收费。

乙类

0.1

限支付血液系统疾病

30

E

013108000100000

血液辐照费

通过放射线对供血进行辐照处理。

所定价格涵盖审核、血制品准备、照射、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90

81

81

72

1.“次”指“人·次”。
2.医疗机构使用由血库、血站提供的辐照血时,不再另收血液辐照费。

乙类

0.1


31

E

013108000110000

血液除滤费

通过装置除滤供血中的白细胞等成分。

所定价格涵盖审核、血制品准备、滤除、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8

16

16

14

“次”指“人·次”

乙类

0.1


32

E

013108000120000

术中自体血回输费

通过设备收集术中患者失血,处理后回输到患者体内。

所定价格涵盖失血回收、处理、回输、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423

380

380

342

开展体外循环时,没有使用自体血回收设备回收血液的,不得收取本项目费用

甲类



33

E

013108000130000

经照射自体血回输费

通过光学技术照射等处理采集血,回输患者体内。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采血、照射、输氧、回输、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9

17

17

15


丙类



34

E

013108000140000

富血小板血浆制备费

通过采集外周血,浓缩提取富血小板血浆,用于后续治疗。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采血、分离、富集、保存、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55

769

769

692

1.不与“血细胞单采费”同时收取。2.不得另外收取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及套件费用。

丙类



35

E

013108000150000

新生儿换血治疗费

通过替换新鲜的血液,改善新生儿溶血或体内代谢产物异常等病症。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穿刺、置管、反复抽取/推注、拔管、压迫止血、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527

474

474

426


甲类



    附件2

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A:豫计收费〔2001〕1018号 B:豫计收费〔2002〕527号 C:豫发改办〔2004〕145号 D:豫发改收费〔2004〕1307号 E:豫发改收费〔2005〕146号

F:豫发改收费〔2005〕1378号 G:豫发改收费〔2005〕1379号 H:豫发改收费〔2006〕1714号 I:豫发改收费〔2008〕60号 J:豫发改收费〔2008〕1830号

K:豫发改收费〔2010〕230号 L:豫发改收费〔2011〕2377号 M:豫发改收费〔2013〕228号 N:豫发改收费〔2014〕1647号 O:豫发改收费〔2017〕86号

P:豫医保办〔2019〕46号 Q:豫医保办〔2020〕10号 R:豫医保办〔2020〕48号 S:豫医保办〔2021〕8号 T:豫医保办〔2021〕9号 U:豫医保办〔2021〕26号

V:豫医保办〔2021〕27号 W:豫医保办〔2021〕38号 X:豫医保办〔2021〕63号 Y:豫医保办〔2023〕4号 Z:豫医保办〔2023〕7号 AA:豫医保办〔2023〕8号

AB:豫医保办〔2023〕9号 AC:豫医保办〔2023〕12号 AD:豫医保办函〔2023〕8号 AE:豫医保办〔2023〕59号 AF:豫医保办〔2023〕86号

AG:豫医保办〔2023〕101号 AH:豫医保办〔2024〕49号 AI:豫医保办〔2024〕57号 AJ:豫医保办〔2024〕74号 AK:豫医保办〔2024〕82号

AL:豫医保办〔2024〕85号 AM:豫医保办〔2025〕18号 AN:豫医保办〔2025〕33号 AO:豫医保办〔2025〕34号 AP:豫医保办〔2025〕43号

AQ:豫医保办〔2025〕44号 AR:豫医保办〔2025〕47号 AS:豫医保办〔2025〕51号 AT:豫医保办〔2025〕57号


序号

文件
出处

财务

分类

代码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

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省级价格(元)

说明

医保
支付类别

省直职

工首自

付比例

备注

三甲

非三甲

1

AM(W(P))

D

311502002

眼动检查






该项目取消




2

AM(W(P))

D

311502004

首诊精神病检查






该项目取消




3

AM(W(P))

D

311502005

临床鉴定






该项目取消




4

AM(W(P))

E

311502009

沙盘治疗






该项目取消




5

AM(W(P))

D

311503002

常温冬眠治疗监测






该项目取消




6

AM(W(P))

E

311503003

精神科监护






该项目取消




7

AM(W(P))

E

311503004

电休克治疗






该项目取消




8

AM(W(P))

E

311503005

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






该项目取消




9

AM(W(P))

E

311503006

暴露疗法和半暴露疗法






该项目取消




10

AM(W(P))

E

311503007

胰岛素低血糖和休克治疗






该项目取消




11

AM(W(P))

E

311503008

行为观察和治疗






该项目取消




12

AM(W(P))

E

311503009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






该项目取消




13

AM(W)

E

311503015

工娱治疗






该项目取消




14

AM(W)

E

311503016

特殊工娱治疗






该项目取消




15

AM(W)

E

311503017

音乐治疗






该项目取消




16

AM(W)

E

311503018

暗示疗法






该项目取消




17

AM(W)

E

311503019

松驰治疗






该项目取消




18

AM(W)

E

311503020

漂浮治疗






该项目取消




19

AM(W)

E

311503021

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






该项目取消




20

AM(A)

E

311503022

心理咨询






该项目取消




21

AM(W(F))

E

311503023

心理治疗






该项目取消




22

AM(F)

D

311503024

麻醉分析






该项目取消




23

AM(W(A))

E

311503025

催眠治疗






该项目取消




24

AM(A)

E

311503026

森田疗法






该项目取消




25

AM(W(A))

E

311503027

行为矫正治疗






该项目取消




26

AM(A)

E

311503028

厌恶治疗






该项目取消




27

AM(E)

E

311503029

脱瘾治疗






该项目取消




28

AM(O)

E

311503031

儿童行为干预






该项目取消




29

R(G)

G

330100001

局部浸润麻醉






该项目取消




30

K

G

330100002

神经阻滞麻醉






该项目取消




31

K

G

330100003

椎管内麻醉






该项目取消




32

J

G

330100004

基础麻醉






该项目取消




33

AB

G

330100005

全身麻醉






该项目取消




34

F

G

330100007

支气管内麻醉






该项目取消




35

A

G

330100008

术后镇痛






该项目取消




36

A

G

330100009

侧脑室连续镇痛






该项目取消




37

A

G

330100010

硬膜外连续镇痛






该项目取消




38

A

G

330100016

控制性降压






该项目取消




39

AH(J)

G

330100018

急危病人麻醉






该项目取消




40

N

G

330100028

麻醉恢复室监护






该项目取消




41

R

G

330100029

无插管全麻






该项目取消




42

R

G

330100030

表面麻醉






该项目取消




43

E

E

310800007

自体血回收






该项目取消




44

E

E

310800010

血液稀释疗法






该项目取消




45

AL(M)

E

310800011

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






该项目取消




46

E

E

310800012

骨髓采集术






该项目取消




47

E

E

310800013

骨髓血回输






该项目取消




48

E

E

310800014

外周血干细胞回输






该项目取消




49

E

E

310800015

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体外净化






该项目取消




50

E

E

310800016

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冷冻保存






该项目取消




51

E

E

310800017

血细胞分化簇抗原(CD)34阳性造血干细胞分选






该项目取消




52

E

E

310800018

血细胞分化簇抗原(CD)34阳性造血干细胞移植






该项目取消




53

E

E

310800019

配型不合异基因骨髓移植T细胞去除术






该项目取消




54

E

E

310800020

骨髓移植术






该项目取消




55

E

E

310800021

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






该项目取消




56

E

E

310800022

自体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支持治疗






该项目取消




57

E

E

310800023

脐血移植术






该项目取消




58

E

E

3108000231

脐血采集术






该项目取消




59

K

E

310800024

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






该项目取消




60

M(K)

E

310800029

肿瘤浸润淋巴细胞输注治疗(TIL)






该项目取消




61

G

E

s310801003

骨髓单个核细胞分离术






该项目取消




62

V

E

B310800030

富血小板血浆(PRP)制备






该项目取消




63

AM(W(A))

E

311202009

新生儿换血术






该项目取消




64

G

E

s310801004

干细胞移植泵注药






该项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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