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水平,更好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利益,提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可及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18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通知》(甘医保函〔2026〕55号)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医保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我市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医保管理相关政策。现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lzyyfwgl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邮编73003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关于进一步优化“双通道”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医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