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成渝两地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基本权益,成渝两地医保部门积极协作,于2023年8月联合印发《成渝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结论互认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23〕19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成渝两地将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互认,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依据。
依据《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庆居住参保人员待遇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长护险重庆居住参保人员待遇保障有关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请提交盖章扫描件,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
电子邮箱:cdybsycz@163.com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