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35号)文件精神,构建玉溪市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由玉溪市医保局起草了《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以整合规范相关价格项目,制定全市基准价(玉溪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7号)第十三条第一项:“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将决策事项、依据、说明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因省医保局对政策出台时间有明确要求,政策需于2025年11月1日全省统一执行,为确保政策按时限发布,将公示时间调整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yxsylbxzxjcb@163.com,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医保业务管理科,并注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53100。
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共7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壁 0877-2096038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