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安雅口腔门诊部(通灌路店)
法定代表人:崔鑫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惠龙商住楼底层103号
2. 机构名称:连云港市佰药世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佰药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戈艳芹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茗馨花园H1号楼03商铺
3. 机构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朝阳街店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路93号-10号一楼商铺
4. 机构名称: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板浦镇市场路店
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市场路北侧72号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7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