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鲁医保发[2022]35号)和《山东省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6号)精神,我局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17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电??话:0632-3190101
电子邮箱:sybjdybzk@zz.shandong.cn
特此公告。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