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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综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宜医保办〔2022〕117号)规定,经筠连县佰诺康药房、筠连县健宁药房等6家药房提出申请,筠连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相关条件。经研究,拟将以下六家药店纳入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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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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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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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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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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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佰诺康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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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定水一街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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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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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恒昌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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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共和村2组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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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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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恒昌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定川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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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定川路筠州国际公馆2号4幢79、8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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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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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筠连巡司新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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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巡司镇新街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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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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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健宁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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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景阳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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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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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筠连县白鹤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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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镇白鹤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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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筠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645250?????联系电话:0831-768353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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