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保知情权、就医购药选择权,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及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 号)及《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4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荆门市纳入2025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供广大参保群众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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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