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机构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绿地世纪城店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109-65号第一间商铺
2.机构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岗埠农场店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腾飞北路25号一楼商铺
3.机构名称:妙安诊所
法定代表人:穆锦平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西路30号综合楼8 、9号门面
4.机构名称:草沐斋中医综合诊所
法定代表人:张芷源
地址:连云港经济开发区中云街道云和路7-15号楼4号门面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