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医保(2021〕120号)、《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医保(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市已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揭阳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25年7月18日)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