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落地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见附件1-5),废止原价格项目116项(见附件6-10)。公布5类整合后项目与我市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见附件11-15)。附件所列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除附件1-5“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其他耗材仍执行现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
二、医保支付政策
一是中药泡洗、中医锐性清疮、砭石疗法三个新增项目拟按丙类管理;二是活体生物针法、足底反射疗法两个自主定价项目拟按丙类管理;三是中医熏洗拟继续按丙类管理,剩余其他项目拟继续按甲类管理。以上共确定甲类项目55个,丙类项目6个,各项目医保支付标准按照该项目实际收费价格设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工作,确保2025年10月15日前执行新的价格水平。
(二)各区县局要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本辖区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院内信息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系统建立准确的编码映射关系,确保上传数据完整、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